公平會在九月間針對台灣大哥大與中華電信兩大電信業者取消通話費優惠案件,認定構成聯合行為而予以重罰,引發廣泛討論。
從公平會公布的處分書內容可以看到,台哥大在受調查時曾主張其係「跟隨」中華電信而取消通話金優惠,但這樣的主張並未被公平會採納。究竟什麼是跟隨行為?
公平會過去曾在多家便利商店調漲現煮咖啡價格案件,認為各家業者成本結構不同,但卻在相近之時間調整相近價格,因此認定構成聯合行為而予以處分;但該處分最終被法院撤銷,其主要理由之一,即在於法院判斷各業者的調價行動屬於跟隨行為而非聯合行為。
該案法院在判決中,首先肯認寡占市場中的跟隨行為可能存在,之後則進一步認為該案是由全家率先漲價,其他便利超商透過公開透明之價格可觀察到全家調價行動,即可迅速應對、追隨、漲價。至於各家成本結構不同,卻能於相近之時間調整相近價格,法院認為本來就是寡占市場廠商出於平行行為的正常現象。因此法院最終判斷,各家便利超商間不須存在任何意思聯絡,透過一致漲價之平行行為即可自然發生,故應排除聯合行為之適用。